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023-08-11 16:54:25 335阅读 发布地区: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级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系列安排部署,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网络,加快推进农村客运、货运、邮政快递融合发展,省委农办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省邮政管理局等部门,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经省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自2023年9月起,请各州(市)人民政府于每月5日前向省委农办报送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工作月进度表,首次报送时一并反馈联络员名单,并于每年6月30日、12月30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报告(需加盖公章PDF版和可编辑Word版),月进度表和工作报告同时抄送省农业农村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和省邮政管理局。

联系人及电话:顾勇能,0871-65749536。邮箱:ynnyscc@126.com。

 

 

中共云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云南省商务厅 云南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云南省邮政管理局

2023年8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网络,加快推进农村客运、货运、邮政快递融合发展,统筹解决群众出行、物流配送、寄递服务三个“最后一公里”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更好服务乡村振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21〕2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资源共享、客货兼顾、运邮结合、融合发展思路,加快构建畅通便捷、经济高效、便民利民的县、乡、村三级农村寄递物流服务体系,补齐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短板,推动农村地区流通体系建设,促进群众就业创业,更好满足农村生产生活和消费升级需求,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服务国内大循环、高质量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普惠城乡、服务便民。突出城乡客运、邮政快递基本公共服务属性,聚焦补齐农村客货运和邮政快递发展基础设施短板,全面提升服务均等化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紧密结合,以市场化方式为主,主动打通政策堵点,加强统筹协调,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创新发展活力,积极参与推进城乡客货邮一体化融合发展。

坚持聚合统筹、降本增效。加强交通运输、邮政快递、商贸流通的资源共享及经营合作,推动机制体制、基础设施、运力资源、信息平台等融合发展,助力企业降本增效,实现可持续发展,使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坚持因地制宜、多元融合。根据各地基础设施、经济环境、产业发展实际等,因地制宜推行一县一策、一乡一策,促进农村寄递物流与城乡各产业领域深度融合,推动打造集约共享的多元发展模式,以点带面全方位促进提升。

(三)发展目标

到“十四五”末,符合条件的地区农村客货运、邮政快递100%全部通达建制村,农村客货运、快递、电商、供销等行业实现末端资源整合,实现“一网多用、一站多能、多点合一、深度融合”,农产品进城“最初一公里”和工业品下乡“最后一公里”彻底打通,达到乡乡有网点、村村有服务,便民惠民寄递服务基本覆盖。除昆明主城5区(五华、盘龙、西山、官渡、呈贡)外,全省124个县(市、区)全覆盖建成县级快递物流共配中心(或县级快递物流配送中心),乡镇、建制村全覆盖建成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指3个以上快递品牌共用一个站点)。

——到2023年底,全省范围全面铺开客货邮融合发展工作,以县为主体完成县域内县、乡、村三级节点建设布局,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覆盖50%以上的建制村。

——到2024年底,全省所有乡镇基本完成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基本覆盖所有建制村。

——到2025年底,全省124个县(市、区)完成县级快递物流共配中心(或县级快递物流配送中心)建设,乡镇、建制村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高质量、可持续运营。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三级设施节点共建共享。发挥政府推动和政策引领作用,统筹农村地区寄递物流资源,大力推进县、乡、村三级快递物流基础设施融合建设。县级层面,充分利用县域客货运场站、邮政快递分拣中心、物流园区、电商园区、供销等场地资源设施,通过引入或组建第三方平台企业、主体间利益分配约定等多种方式,合理分配不同主体利益,建设集统一协调、集中揽收、分拣派送、仓储转运、信息调度等功能为一体的县级快递物流共配中心,吸引各类物流企业进驻场站,实现资源共享。乡镇层面,统筹利用现有乡镇客运站、邮政快递网点、公路养护站、电商服务站、供销基层社等资源,盘活闲置资产,融合邮政快递等功能,规划建设“一站多能、多网共用、统一管理、集中配送”的乡镇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增强上接县、下联村的集散中转能力。村级层面,坚持科学合理布局的原则,以建制村为单位,鼓励邮政、快递、交通等网络和服务下沉,依托村级客货车辆停靠的超市、便利店、村邮站、村内公共服务设施等载体,优选农产品电商销售达人、返乡创业青年、村级网格员、快递从业者等作为站点负责人,开展物流寄递、代销代购、便民缴费、助农取款、农财险办理等服务,打造村级物流综合服务站,丰富经营业务,提升可持续运营水平。支持有条件的县、乡、村布设智能快递柜,提升末端配送效率。

(二)推动城乡运力资源互用互补。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完善路网布局,优化路网结构,整合线路资源,加快形成县域内以乡镇为区域中心、建制村为节点,覆盖广泛、互联互通的农村公路网,实现“村村通”客货运班车。加速客货运力资源融合,支持邮政快递企业与客运企业开展合作,按照“独立仓储、客货分离”要求,改造升级城乡客运车辆,因地制宜配备客货物理隔离的城乡客货邮农村客运、公交车,保障货物、邮件快件存放空间的独立性和货物装卸的便利性。鼓励开通公交邮路,投入客货邮公交车参与农村快递物流,提升配送能力,降低农村物流成本。指导城乡客运企业结合邮政快递企业配送线路、频次时效要求,合理规划运输线路,推广定时、定点、定线路的农村寄递物流“客货运班线”模式,开展县至乡镇、沿途建制村的双向客货物和邮快件运输配送服务,推动邮政快递与交通运输企业实现场地、线路、车辆资源的整合。创新同城运力资源整合,推动美团、邮政、货拉拉等运力资源参与同城配送。

(三)支持各类市场主体深度融合。结合“快递进村”目标要求及快递行业通用服务时限标准,制定完善县域邮件、快件配送服务标准,推广城乡统一配送、集中配送、共同配送等模式,促进快递物流服务水平提升。鼓励邮政、快递、交通、供销、商贸流通等企业深化合作,通过签订框架协议、制订合作公约、组建合作联盟或成立第三方平台公司等方式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在设施建设、运营维护、安全责任等方面实现有效衔接,实现不同主体之间标准互认和服务互补,促进农村客货邮商资源高效集约配置。引导推动邮政、快递企业间信息系统融合,共建共用末端配送网络,达到邮件、快件在分拣、投递等关键环节的数据互联,提升农村物流体系信息化服务能力。鼓励各地搭建数字公交货运平台,上线城乡农村速递服务,对物流服务站点和车辆开展信息化、智能化、标准化改造,利用政府部门开放共享的公交站点、运行线路、车辆调度等智能数据,实现人、车、货、站、线等信息精准匹配追踪。

(四)延伸拓展末端便民服务功能。聚焦农产品进城“最初一公里”,支持邮政快递企业主动对接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涉农主体,提供专业化定制化供应链寄递服务,推进“农产品产地仓+冷链仓储+快递物流”建设,提升特色农产品流通效率和效益,实现快递业与地方特色产业协同发展。引导邮政快递企业充分发挥邮乐网等自身平台优势,探索建设“线上线下订购+基地直采直供+邮政快递配送”的农特产品网络营销寄递服务体系,助力农民创收增收,促进农村消费升级。强化电商市场主体培育和孵化,围绕地方优势特色产品,大力发展电商直播等新业态,不断完善电商配套体系,持续拓展线上销售渠道。鼓励各地开发村级服务站点在线商城,搭建线上线下多业融合平台,挖掘培育本土品牌,助推农村创业就业。延伸数字公交货运平台便民服务功能,推动实现生育登记、医保共济账户备案、营业执照办理、农保办理等事项的一键办理。探索实施“快递进村、党员到户”制度,落实党员包干到户责任制,为残疾孤寡老人、低保困难家庭和行动不便群众等群体代办农村寄递物流业务。

(五)落实不同行业监管服务责任。对客货邮融合发展实行“统一评估、统一签收、统一保管、统一标识”的“四统一”规范化管理,线路开通前组织对通行条件及车辆安全进行统一评估,运营过程中督促运营企业严格落实快件统一签收制度,城乡公交车辆配置储件箱统一集中管理邮政快递包裹,营运车辆统一张贴“邮政快递、小件物流”标识。重点加强城乡交通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建设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落实快件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等制度,保障营运安全。指导客运企业、邮政快递企业在合作代运邮件快件中完善交接程序,规范交接流程,做好邮件快件安全检查,明确车辆禁带快递物品种类,抓好网点收派员安全知识培训,确保上、下行邮件寄递安全。简化农村快递末端网点备案手续,取消不合理、不必要限制。完善消费者投诉申诉机制,依法查处未按约定地址投递、违规收费等行为,促进公平竞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统筹推进机制。各级各部门要把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作为补齐民生短板、服务乡村振兴的重大实事工程,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加快建立多部门联动的协调推进机制。省级建立由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交通运输、商务、供销、邮政管理和省发展改革、财政、市场监管、乡村振兴等多部门协同的工作组,统筹推进融合发展。各级要参照省级做法,加快建立协调机制,统筹解决融合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为融合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落实县级主体责任。各州(市)人民政府要加大工作力度,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加快推进融合发展,确保取得实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县域主体责任,建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工作推进机制,重点围绕体制机制、基础设施、运营线路、运输信息等“四个融合”,统筹各方力量,推动形成县、乡、村工作合力,整合县域软硬件资源,制定本辖区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工作实施计划,明确目标要求、时间节点、主要措施,压实具体职责和责任部门、责任人,加快推动解决长期以来资源、政策、资金分散和工作成效不明显等问题,加速融合创新突破。

(三)完善政策扶持措施。各级交通运输、农业农村、财政、邮政管理等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和沟通,不断完善扶持政策措施。各县(市、区)要按照资金管理规定,统筹用好现有财政支持交通运输、邮政快递、商贸流通相关资金,积极支持站场设施建设改造、邮政和快递末端网点建设、装备设备更新、“快递进村”等方面,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减免企业入驻站点相关费用。各地要鼓励金融机构对信用等级较高的邮政快递、客货运输企业给予重点扶持,解决企业进村前期成本高、资金压力大的困难。

(四)强化常态跟踪督促。各级各部门要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全省发展计划目标,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强化动态跟踪和分析评估,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快推进客货邮融合发展。省级要建立工作督导评价机制,定期开展调度通报。各地要坚持典型引路,总结好客货邮融合发展工作成果,适时总结推广样板模式,持续推动融合发展迈上新台阶、实现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