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项目攻坚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2-04-03 00:00:00 793阅读 发布地区:大理白族自治州

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州级有关单位:

为全力以赴推进项目建设,以高质量项目建设促进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州委、州政府把2022年确定为“项目攻坚年”。为确保“项目攻坚年”取得实效,制订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州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抓项目就是抓发展,抓发展就要抓项目”的鲜明导向,大力推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在全州掀起大抓项目建设新高潮,力争实现“谋划储备项目翻番,项目投资支撑翻番,产业投资占比翻番”,确保完成2022年全州固定资产投资突破千亿以上、增长10%的目标任务,促进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工作

(一)强化项目包装策划

1.全力谋划储备项目。包装谋划是项目工作第一环节。各县市、各部门要认真分析发展中的短板和弱项,紧扣“大理之问”提出的当前全州面临的产业培植不足,大项目、大企业匮乏,存量不保、增量不足,难以支撑产业后续发展等问题。结合自身发展的潜力和资源区位优势,围绕国家和省的重大战略部署、基本思路、重点任务和中央、省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政策支持方向,突出资源优势,分析市场需求,把握发展优势,紧盯“两新一重”、生态环保、基础设施、产业转型、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深度策划包装项目。各县市要新谋划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项目100个以上,其中:产业类项目占比不低于40%,力争全州新谋划项目总投资达到1000亿元以上,储备项目在2021年1078个的基础上实现储备项目翻番,新增谋划项目于3月底前报州发展改革委汇总。各县市和州级各部门要重点包装谋划出2022年对本地区、本行业“十四五”发展具有重大支撑、可发挥关键引领带动作用的10个重大项目,其中:产业类项目占比不低于40%,由县市、部门“一把手”负责抓好推进。10个重点谋划项目于3月10日前报州发展改革委,推进情况实行月报制,州政府根据需要开展专题研究。

2.建立政策推送机制。州级各部门加强与国家和省工作对接,加大向上汇报工作力度,在争取项目和资金的同时,实时掌握国家和省最新政策、规划发布动态,每月20日前形成政策、规划信息,报送州“项目攻坚年”行动领导组办公室统一汇编,指导县市包装谋划项目。

3.强化投资支撑作用。围绕全年项目投资支撑翻番的目标,县市和州级部门动态充实完善本级投资支撑项目库。对标全年投资目标任务,县市本级项目投资支撑在2021年710亿元的基础上翻一番,对本县市目标任务支撑率达到150%以上。提升产业投资占比,县市投资支撑项目中产业投资项目(不含房地产项目)占比不低于40%,全州2022年产业投资占比较2021年翻一番,占全州投资比重达到22.5%以上。县市和部门支撑项目库在3月底前完成调整充实工作,并报送州发展改革委。

(二)抓实项目前期工作

1.夯实项目前期工作。在积极争取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的同时,州级安排1亿元前期工作经费,优化完善州级前期工作经费管理使用机制,加大对县市、部门项目前期工作支持力度。优先支持上一年度固定资产投资完成较好,对全州作出贡献的县市,在项目安排上予以倾斜、用地指标优先保障。县市和部门要积极创新模式、多渠道筹措前期工作经费,加快推进项目的用地、规划、可研、初设、环评等前期工作,切实提高项目成熟度,加快项目落地。

2.优化项目审批流程。项目审批部门要转变服务方式,落实“一线工作法”,深入项目现场指导工作,压缩审批事项办理时限,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实现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间、降成本、提效率、强服务,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做好投资项目尤其是民间投资项目、产业项目的服务工作,推动项目加速落地。充分发挥州级部门13个重点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工作专班作用,着力解决制约项目推进问题。建立并联审批、绿色审批机制,探索“容缺受理+承诺审批”模式,对审批要件齐全完备项目7天内完成审批。

(三)促进项目落地建设

1.抓实新建项目开工。围绕“一季度高开、二季度稳走、三季度巩固、四季度冲刺”的工作部署,梳理全年计划新开工项目清单,尽可能将开工时间提前,力争上半年计划开工项目在一季度全部开工,全年计划开工项目在二季度内开工率达到90%以上,全年新开工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000亿元。采取“州级主会场+县市分会场”同步开工方式,按季组织重大项目集中开工,以项目集中开工倒逼各项前期工作进度,营造比学赶超上项目的浓厚氛围。集中开工项目建立工作台账并确定责任领导挂钩跟进,对项目全流程跟踪协调,确保项目真实入库纳统,杜绝“一开了之”“开工即停工”情况发生。

2.统筹项目要素保障。树立“要素跟着项目走”的鲜明导向,不搞平均主义。对存量和年内新增建设用地、林地等指标实行州级统筹,指标安排由州级主管部门牵头,研究重大项目列出项目清单,会同项目所在地方政府研究提出指标分配方案,共同报州政府研究同意后下达。用能用电、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预算内资金等优先支持条件成熟的重点项目,推动重点项目早落地、快建设、速见效,促进资源要素向重点项目聚集、优惠扶持政策向重点项目聚焦。

3.全力筹措项目资金。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资金支持,做好中央、省预算内项目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的储备以及申报工作。加大项目筹融资工作力度,建立由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金融办、人行大理支行、大理银保监分局、各商业银行等为成员的常态化项目融资机制,定期开展项目融资对接,全力做好金融保障服务。项目建设资金要专款专用,严禁发生挪用、挤占、截留等行为,保障项目顺利推进。

4.实施产业精准招商。强化“一把手”招商,开展产业招商和项目招商,组建专业招商团队,提高招商针对性和有效性,聚焦产业链上下游配套贯通、左右融合发展需求,精准招引产业链标杆企业和标志性项目,推动一三产向二产接续融合,提升产业链与供应链、价值链、创新链系统发展水平,着力培育产业集群,提高产业聚集度和影响力。全州实际利用外资增长20%以上,引进州外到位资金增长20%以上。

(四)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1.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围绕“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要求,优选一批带动强、促当前、利长远的重点项目纳入2022年州级重大建设项目库,继续实行州级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推进重点项目机制。县市和州级部门针对列为省、州重点的项目,建立工作台账,组建工作专班,制定推进方案,采取目标倒逼措施、措施倒逼成效,把更多时间和精力放在抓好具体工作落实上,一抓到底,保障重大项目快速推进。

2.开展项目专题培训。将项目工作培训纳入全州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开设大理州领导干部项目工作能力提升培训班,面向县市党委、政府和州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开展专题培训,提升全州领导干部项目工作水平,帮助各级各部门准确把握项目谋划重点,提升谋划项目的准确性和可行性。

3.建设项目管理平台。提升项目管理数字化水平,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按照“归口管理、分层审核、精准调度、滚动管理”原则,依托平台采用数字化、信息化方式,开展项目管理工作。定期对各县市项目进展通报,对要素保障未按期办结、项目推进缓慢、资金支付率低等存在问题进行及时预警,实现全州重大项目动态管理、精准调度和全过程监管。

4.强化调度解决问题。按照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原则,完善重点困难问题协调机制。各县市、部门认真梳理项目推进中的困难问题,州“项目攻坚年”行动领导组办公室及时收集项目问题,由州发展改革委、行业主责部门按照“一线工作法”要求,不定期调度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对于项目问题需要省级以上协调解决的,提请省重大项目综合协调推进办公室进行协调解决。

5.加快项目投产达效。各级各部门要全力支持、主动服务、精准服务,落实落细各项支持政策,精准帮扶企业纾困,确保重大项目早日投产达效,充分释放效益。项目竣工后,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消防、质监等部门,及时组织项目竣工验收。

6.提升入库纳统服务。统计、发改和行业部门形成合力,做好项目统计报数指导和协调服务工作。县市、州级相关部门对新开工项目建立台帐,完善统计入库资料,确保新开工项目及时入库。坚持“数出有据”的原则,督促项目业主完善入库报件和举证材料,做到科学统计、依法统计,确保形成的实物投资量应统尽统。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州长任组长,常务副州长任第一副组长,分管副州长任副组长,州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州“项目攻坚年”行动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州发展改革委,由发展改革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项目攻坚年”行动的日常管理、协调工作。由州级领导牵头,抽调州级部门后备干部组建项目工作专班,巡回督促指导县市的项目包装谋划以及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会同县市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路径,需要上级协调的问题及时提交州“项目攻坚年”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二)严格督促检查。建立项目推进“大督查”机制,各县市和州级行业主管部门,要负责做好本县市、本行业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的日常跟踪问效,实时督导项目推进、及时化解矛盾困难、定时通报推进情况,发现的重大问题、重大隐患要及时向州政府报告。州政府督查室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适时对本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和全州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督查结果作为各县市、州级各部门年底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强化考核奖惩。加大县市、部门项目工作在综合考评中考核分值,列入州级重大建设项目库的重大项目,采取目标责任制考核,考核结果列入县市、部门综合考评。年末按照县市和部门全年的前期工作经费安排和绩效情况、集中开工项目和入库纳统情况、重大项目推进情况、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使用、项目管理情况和调度数据质量等对县市和部门分别进行综合考评。综合评价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安排前期工作经费、争取中央和省预算内资金、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重要参考依据。继续实行固定资产投资以奖代补,优化2022年固定资产投资以奖代补方案,以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完成情况为主,项目谋划情况、项目前期工作、项目转化率等项目工作开展情况为辅进行综合评价,对完成情况较好的县市、部门,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褒奖,对完成情况不好的取消县市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当年评优资格,将指标完成情况与财政转移性支付和工作经费挂钩。重点项目审批和资金使用全过程,要自觉接受审计、纪检监察和项目主管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对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资金未按规定拨付到位、项目建设长期无实质性进展的相关责任人,将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各县市、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树立“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鲜明用人导向,把重点项目建设作为干部培养锻炼、选拔任用的新平台,加大在项目工作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力度,及时将识别出的优秀干部向组织部门推荐。


2022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