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深化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2023-07-28 15:48:31 498阅读 发布地区:大理白族自治州

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州级有关单位:

《大理州深化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717


(此件公开发布)



大理州深化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化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12号)精神,结合州委办、州政府办印发的《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大办通〔202279号)、《大理州“十四五”质量强州规划(2021-2025年)》(大政办发〔202154号)等质量强州工作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质量强国、质量强省战略部署,树牢质量第一理念,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绿色为底色的高质量发展之路,持续推进质量强州建设。通过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不断提升产品、工程、服务质量,不断推动品牌建设,不断增强产业质量竞争力,增强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大理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打牢质量基础。

2025年,全州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明显提升,产业质量竞争力明显增强,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提高到96%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5%以上,房屋市政工程、重点水利工程、高速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达到100%

二、主要任务

(一)推动民生消费产品提档升级

1.扩大高原特色农产品质量优势。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智慧农业,推进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推广化肥农药减量、有机肥替代、绿色种养循环、土壤污染防治、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建设全省重要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以绿色生态为引领,加快培育名、特、优、稀农产品,不断提升大理“绿色食品牌”影响力。推进奶牛产业绿色化发展,发挥乳品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推动乳品企业现代化发展。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达标合格农产品(农产品“三品一标”),着力提高农产品绿色化、有机化、标准化、品牌化水平。加强地理标志培育指导,开展地理专用标志换标工作,推动专用权标志使用。积极申报国家、省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项目,开展地理标志促进乡村振兴行动。(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市场监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

2.提高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水平。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推进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加强食品安全源头治理,强化食用农产品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及风险防控,健全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不断提高肉类食品、酒及饮料、精制茶、果蔬、坚果、烘焙食品、乳制品、制糖、谷物及粮油产品质量。加强大宗粮油产品和蔬菜、果品、木本油料质量保障,开展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推进重点产业、重点产品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建设。保持冷链食品严管态势,严防脱冷变质的冷藏冷冻食品流入市场。(责任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市场监管局、州林草局、州发展改革委、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大理海关,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

3.强化优质特色消费品供给能力。深入开展消费品质量提升行动,推动产品和服务向生态化、创意化、智能化、高端化升级,促进消费品“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重点发展独具个性化、时尚化的工艺品、日用化工、纺织服装、蚕桑丝绸、木竹制品及家具制造、橡胶制品及塑料加工、造纸及纸制品、棉纺产品等消费品,加强文化底蕴深厚、民族特色鲜明、市场占有率高、附加值高的自主品牌培育。加强对服装制造、纸制品业、文体用品制造等消费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和控制,提高质量保障能力和水平。加强企业科技创新创业培训,组织创新创业大赛,营造全州创新创业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市场监管局、州林草局,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

4.增强特殊消费品安全性适配性。围绕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消费品发展需求,推进企业数字化改造,加大人体功效基础研究,加快特殊人群消费品基础创新和产品服务迭代升级。引导激励企业关注产品适老化需求,完善智能应用及终端产品的适老化标准,持续开展相关产品服务的适老化水平评测,不断增加适老化产品供给。扎实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提高校服、玩具、文具和婴童用居家防护、运动防护、助行骑乘等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强防疫用品和应急物资质量监管,提高药品、口罩、消毒液、防护服及帐篷、被服等产品的质量水平。(责任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民政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市场监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

5.提升建筑工程品质。强化建筑工程质量监管,严格落实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强化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加强建筑工程日常监管和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保证新开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大中型水利工程项目一次性验收合格率、高速公路工程质量交(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提高建筑材料质量,持续加大绿色建材、抗震建筑关键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积极推行性能可靠、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推进绿色建材认证。加强建材质量监管,完善部品部件生产、检验检测、装配施工及验收质量标准,深入开展预拌混凝土、电线电缆、水泥等重点领域建筑材料监督抽查和专项治理,督促落实建材生产和供应单位终身责任及建材使用单位质量责任。打造优质精品工程,推进实施平安百年品质工程,推动创建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水利建设文明工地等,积极争创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责任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州市场监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

(二)提升产业和区域质量竞争水平

6.提高产业发展质量基础。围绕重塑支柱产业新优势、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数字经济等重点领域和产业发展科技创新需求,聚焦产业基础质量短板,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开发重点新产品,推动产业基础高级化,提高生产制造敏捷度、精益性。加强产业技术基础能力建设,鼓励企业引进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积极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积极打造质量标杆企业,建设产业基础公共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州数字经济办、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市场监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

7.提高产业核心竞争能力。深入实施对标达标提升行动,提高创意设计、优质制造和精细化服务水平,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培育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组织实施一批智能制造重点项目。建立健全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和质量提升协同机制,一体化推进研发创新、专利布局、标准研制、设备升级、技能更新,不断提升制造业质量竞争力。(责任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市场监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

8.提高产业集群发展质量。持续推动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产业规模化发展,发展壮大高端装备制造、绿色环保与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围绕稀贵金属、生物医药、绿色铝、光伏等产业链及其关键环节,推进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化改造,支持龙头企业与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建立区域配套供应体系,在产业链、创新链和价值链中形成高度专业化分工。加快推进农业企业在生产、加工、流通全流程绿色转型,培育独具特色、绿色生态、优质安全的特色农产品品牌和产业集群。推进实施质量强县(市)战略,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增强区域独特质量竞争优势,鼓励和引导各地加强政策保障和资金投入,争创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质量标杆城市等,全面提升质量整体水平。(责任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发展改革委、州科技局、州能源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市场监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

(三)推动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高质量发展

9.提高新一代信息技术产品质量。鼓励企业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开展基于用户交互信息的大数据应用,发展质量控制与全产业链追溯、个性化定制、产品差异化创新、线上销售和服务等新模式,提高生产管控集成、柔性制造和敏捷服务能力。加快推动5G、千兆光纤网络IPv6、时间敏感网络(TSN)、软件定义网络(SDN)等新型网络技术在各行业领域深度应用。加快培育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解决方案供应商、运营商,推进标识解析服务在重点行业规模应用。严格落实数据安全管理认证制度,提升企业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能力。(责任单位:州委网信办、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市场监管局、州通管办,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

10.推动新技术与产业深度融合。推动信息技术与传统产业深入融合,助力传统产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为大理经济赋能。鼓励引导先进装备制造、食品加工、矿冶建材、新材料等重点行业企业加强MESERPCRM等系统部署,围绕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等环节,加强工业机器人、AGV无人车、数控机床、智能传感器、人机交互设备、数字化办公、远程协作、智能化生产线等应用,提升生产组织管理效率,实现产业链再造和价值链提升。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开展智能制造、5G智慧工厂试点示范,建设一批智能工厂(车间),加快带动行业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面向重点行业打造制造业全业务数字化标杆,培育数字化管理、网络化协调、智能化生产、服务化延伸等新模式新业态。围绕提质增效、绿色降碳、安全生产三大主题,聚焦制造业关键生产过程数字化改造和智能制造开展示范项目建设。围绕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推广,打造产业链数字化转型示范或产业聚集区共享协同应用示范。围绕新材料、生物技术、医疗器械、数字技术等前沿领域推进实施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深入开展相关标准研究和验证。(责任单位:州委网信办、州数字经济办、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市场监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

11.提升平台企业和服务质量。深入开展消费数字化升级行动,围绕促进消费、直播电商、便民生活圈建设等,加强与知名平台企业合作,培育消费新模式新业态,挖掘线上新型消费潜力,提高我州数字商务发展质量。推动传统商贸数字化转型,加强数字商务市场主体培育,支持直播电商、虚拟产业园等新业态新模式,打造一批数字商务龙头企业、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直播电商产业基地、电子商务孵化众创空间等产业载体,推进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创建。积极推进“数商兴农”行动,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与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深入融合,因地制宜开发培育适合电子商务销售的特色农产品。组织开展网上年货节、“双品网购节”、农民丰收节等活动。强化网络交易活动监管,督促平台企业履行经营主体责任,落实交易安全保障义务、治理义务和协助监管义务,建立健全商品及服务质量管理、广告管理、价格管理、知识产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用户个人信息权益及隐私保护等机制。(责任单位:州委网信办、州商务局、州市场监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

(四)着力提升服务品质

12.推动生活性服务业高质量多样化升级。抓好《大理州关于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行动方案》的贯彻落实,加快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促提升工作。突出项目抓手作用,进一步加大文旅、托幼、养老等项目资金申报力度,积极做好项目储备,为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增进民生福祉、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支撑和持续动力。有序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结合完整社区试点和老旧街区改造等,打造“15分钟便民生活圈”和活力街区。创新服务业态和商业模式,推动家政服务业扩容提质,鼓励养老、育幼、家政、物业等传统服务业转型升级,开展“家政兴农”,在养老、育幼、家政、物流等传统服务业领域广泛开展服务业标准化试点。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健全相关配套政策,完善物业服务标准体系,推行电梯“全包维保”、“物联网+维保”,有效提升物业服务质量。以民族特色菜肴、特色小吃为突破口,加快完善产业链、强化供应链、升级消费链,推广“中央厨房+服务配送”新模式,推进餐饮服务等级评定,促进餐饮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家居服务市场监管,推行标准化家装设计、家装服务。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提升快递绿色包装标准化水平。支持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多种模式推进“快递进村”,提升快递“最后一公里”投递服务能力。发展“旅游+”、“+旅游”新业态,推进“婚庆+旅游”、“体育+旅游”、“农业+旅游”、“文博+旅游”、“研学+旅游”、“艺术+旅游”等融合发展。深入挖掘“乡愁·大理”文化内涵,实施休闲观光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实施乡村文化振兴示范项目,打造一批生态带、文化带、发展带有机统一的“中国最美乡愁带”,适度发展生态旅居业态。用活革命文物、红色资源,推动文物与旅游融合发展,支持祥云等县市建设红色文化旅游区,打造“重走长征路”、“苍洱英雄路”等红色文化精品路线。强化文化旅游市场监管,深化“互联网+监督”信用监管体系建设,及时分类依法处理各种投诉。(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商务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市场监管局、州邮政管理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

13.推动生产流通服务专业化融合化发展。制定出台大理州现代物流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积极向上争取物流项目资金和用地保障,不断推进全州物流业务发展。加快大理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省级物流枢纽申建,加快省级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和冷链物流集中配送中心申建,保障枢纽和基地(集配中心)存量设施运行良好,不断推进新增项目实施。持续加大财政金融支农力度,综合运用再贷款和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等,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发展农业产业链金融,加大对冷链物流、绿色货运等领域的投入力度。完善农业保险体系,建立全州政银企保衔接工作机制,加强政策协同,优化服务方式,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担保机构更好服务企业发展。加快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物流网络化一体化发展。统筹用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冷链物流投资奖补等政策,持续补齐冷链物流设施短板,培育一批冷链物流骨干企业。推动农产品场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与国家物流枢纽、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冷链物流集配中心协同衔接。加快智能标准化生产设施、技术研发转化设施、检验检测认证设施、职业技能培训设施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资源共享,进一步优化专利商标申请服务。(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市场监管局、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州邮政管理局、人民银行大理中心支行、大理银保监分局,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

14.提高公共服务效能。持续实施以消防达标、明厨亮灶、人员持证、医养结合、环境改造等为重点的养老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持续改善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推动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办理,加强便民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公共配套设施适老化、适儿化、无障碍改造。实施养老服务质量提升计划和特困人员养老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托育服务机构建设工程、惠普托育服务提升工程,加强医养结合人才能力提升培训,发展社区和居家医养结合服务,提高医养结合服务质量,培育打造医养结合优质服务单位、基层医养结合机构。加强医疗质控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州、县市医疗质控网络,不断提升医疗质量管理水平。加强医疗美容综合监管和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督促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领域企业公开服务内容、服务流程、资费标准等信息,监督企业严格执行公示内容。加强公共服务业领域质量满意度测评,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责任单位:州民政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市场监管局、州能源局,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

(五)大力推进质量变革创新

15.增强科技创新引领作用。围绕科学前沿、国家和我省战略需求,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加强各类创新平台的有机衔接和相互支撑,高水平建设重大创新平台。构建科研成果中试、产品创制试制和模拟应用场景等成果工程化应用平台,支持培育一批省级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鼓励和支持协同研发、资源共享和成果推广应用。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加快构建从双创孵化载体、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高成长性高新技术企业到科技领军企业全过程的政策与服务链,支持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加强各类科研创新平台建设,推进实施高新技术企业“三倍增”行动计划,引导企业强化基础研究、加大质量技术创新投入,发展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和服务型制造,提升产品质量、生产技术和工艺水平。鼓励企业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推动质量创新成果转化为标准和实现产业化应用。(责任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市场监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

16.联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质量。引导鼓励大企业全面开放创新链、供应链、产业链等资源,构建大中小科技型企业融通发展的创新生态,全力打造高成长性、高技术含量为特色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集群。支持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龙头企业开展省级和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推动产业链供应链质量提升。支持组建创新联合体,围绕新材料、数字经济、绿色能源、先进制造、高原特色农业、现代食品与特色消费、生物医药产业等领域,开展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和“卡脖子”、“瓶颈”问题。积极推广导入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深化“质量管理小组”、“信得过班组”、“全面质量管理知识竞赛”、“现场管理”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助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质量主体责任,围绕提质升级和产业转型,加快全面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加强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和质量管理联动,积极应用食品农产品追溯码、物品编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提升产业链供应链质量水平。(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数字经济办、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能源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国资委、州市场监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

17.提升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效能。深入实施质量基础设施能力提升行动,鼓励社会各方共同推进质量基础设施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在高原特色农产品、优势高新技术产业、公共安全等领域规划建设国家和省级质检中心、重点实验室、质量标准实验室、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创新平台与企业研发机构合作,推动科技创新资源共建共享。深入开展质量基础设施助力行动,有机融合质量、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要素资源,深入开展“计量服务中心企业行”、“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行动”、“质量技术帮扶提质强企行动”,面向中小企业提供全链条、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加强技术新贸易措施研判应对和信息服务,加大出口商品风险监测力度,引导企业加强合规管理,优化出口商品和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州科技局、州商务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工商联、大理海关,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

18.加强大理品牌建设。认真组织开展中国品牌日活动,推动建立以质量和诚信为核心的大理品牌文化。支持企业创建自主品牌,鼓励开展品牌价值评价,提升大理品牌影响力。加强“中华老字号”、“云南老字号”培育保护,促进“老字号”品牌传承创新发展,提升“老字号”品牌影响力。深入实施农业品牌建设工程和地理标志保护工程,持续推进名品名企宣传推广,培育农业品牌精品。加强工业质量标杆遴选活动,组织实施一批工业质量品牌提升重点项目,引导工业企业加大质量品牌投入,提升制造业产品和服务质量水平。鼓励企业建立健全质量分级制度,推进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提高产品质量和附加值。以标准化、连锁化、网络化为重点,鼓励家政服务企业创新商业发展模式,积极培育家政服务行业领域品牌。以“一带三道十八廊”为引领,推动“漫步苍洱”国际康旅品牌项目体系建设,积极创建大理苍洱世界级旅游度假区、全国生态旅游示范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全国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高A级旅游景区等目的地品牌矩阵。加强品牌保护和海外维权,指导企业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推动企业国际商标注册和国际认证,打造一批代表大理产业形象、在国内外市场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强竞争力的企业品牌。(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市场监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

19.持续提升劳动者质量素养。推动将质量内容纳入中小学义务教育,支持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加强质量相关学科建设和专业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质量领域高层次人才申报“青年人才”、“首席技师”,配合省级部门开展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支持质量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称评审。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和质量行业协会作用,广泛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质量管理创新等群众性质量活动,组织开展标准制定、品牌建设、质量管理等技术服务,推进行业质量诚信自律。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围绕旅游、家政、养老、育幼、康养、医疗护理、工程建设等领域,加强对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责任单位:州教育体育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商务局、州民政局、州卫生健康委、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市场监管局、州总工会、团州委、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财政金融政策保障。各地要将质量提升工作经费纳入本级预算予以保障,健全质量提升资金多元筹集和保障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对质量提升的资金投入。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共享,提高优惠政策辅导精准度,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落地到位,做到应享尽享,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和产品创新。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督促建立完善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加强政府采购源头管理和结果管理,实现政府采购优质优价。认真落实国家质量统计监测有关要求,做好质量统计分析。支持企业运用保险手段强化产品质量保障、服务承诺兑现和消费争议解决,鼓励企业积极投保平行进口车“三包”责任相关保险、工程质量保险。(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市场监管局、州统计局、州税务局、人民银行大理中心支行,大理银保监分局,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

(二)加强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开展“铁拳”、“昆仑”等专项执法行动,加强“行刑衔接”,保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程质量等违法行为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农村市场、网络市场等重点区域假冒伪劣质量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推进工业品和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强化监督抽查结果后处理。加强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能力建设,提升监测工作效能。积极推进质量共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推进行业自律,鼓励新闻媒体和各类消费者组织等加强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州市场监管局、州公安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农业农村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大理海关,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

(三)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加强政策宣传和教育培训,全面落实企业及其负责人质量管理责任,分类引导农业、工业和服务业领域市场主体建立健全现代化质量管理和质量追溯体系,推动全员、全要素、全过程、全数据的新型质量管理体系应用。推动企业实施质量和服务承诺及标准自我声明公开,严格履行缺陷召回、质量担保责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法定义务。鼓励企业设立首席质量官,深入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和团体标准“领先者”行动,广泛开展对标达标质量提升专项行动。(责任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国资委、州市场监管局、州工商联,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

(四)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培育先进典型,支持各地结合实际,积极创建全国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质量强市示范城市。鼓励各地在产业集聚区、开发区创新激励举措,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广泛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组织积极参与中国质量奖评选、云南省人民政府质量奖评选表彰活动。充分发挥政府质量奖组织的示范带动作用,常态化开展先进质量管理经验宣传推广活动。加强质量工作考核和督查激励,将质量工作纳入对各地、州级有关部门督查内容和全州综合考评体系,考核结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加强质量提升成效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组织开展好“质量月”等群众性质量活动,营造人人关心、参与、推动质量提升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州委宣传部、州市场监管局、州广电局,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

请各县市、州级有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完善配套政策措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工作落实情况分季报、年报向州实施品牌和质量强州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请各县市、州级有关部门于每季度末月20日前报送工作推进情况(按照附件2格式报送),于每年125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振华、林玲,23194772319948,邮箱:dlzjjzlk@163.com

本方案印发之日起,《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特色农产品等9个领域质量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大政办发〔20191号)不再实施。

附件:1.重要指标年度计划

2.深化质量提升三年行动重点任务推进表


附件1

重要指标年度计划

序号

指标

现状

2022年)

2023-2025年度目标细化

2023年度

2024年度

2025年度

1

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

92.68%

94.0%

95.0%

96.0%

2

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

97.9%

98.0%

98.0%

98.1%

3

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

98.0%

98.2%

98.4%

98.5%

4

城镇新建建筑绿色建筑占比

85.83

86.0%

90.0%

100%


附件2

深化质量提升三年行动重点任务推进表

序号

主要任务

主要任务及举措

具体要求详见《大理州深化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推进完成情况

未完成事项及原因

责任单位

推动民生消费产品提档升级

1.扩大高原特色农产品质量优势。



州农业农村局、州市场监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

2.提高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水平。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市场监管局、州林草局、州发展改革委、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大理海关,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

序号

主要任务

主要任务及举措

具体要求详见《大理州深化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推进完成情况

未完成事项及原因

责任单位

推动民生消费产品提档升级

3.强化优质特色消费品供给能力。



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市场监管局、州林草局,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

4.增强特殊消费品安全性适配性。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民政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市场监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

5.提升建筑工程品质。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州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大理经开区

序号

主要任务

主要任务及举措

具体要求详见《大理州深化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推进完成情况

未完成事项及原因

责任单位

提升产业质量竞争水平

6.提高产业发展质量基础。



州数字经济办、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市场监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

7.提高产业核心竞争能力。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市场监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

8.提高产业集群发展质量。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发展改革委、州科技局、州能源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市场监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

序号

主要任务

主要任务及举措

具体要求详见《大理州深化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推进完成情况

未完成事项及原因

责任单位

推动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高质量发展

9.提高新一代信息技术产品质量。



州委网信办、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市场监管局、州通管办,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

10.推动新技术与产业深度融合。



州委网信办、州数字经济办、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市场监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

11.提升平台企业和服务质量。



州委网信办、州商务局、州市场监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

序号

主要任务

主要任务及举措

具体要求详见《大理州深化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推进完成情况

未完成事项及原因

责任单位

着力提升服务品质

12.推动生活性服务业高质量多样化升级。



州发展改革委、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市场监管局、州邮政管理局,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

13.推动生产流通服务专业化融合化发展。



州商务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市场监管局、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州邮政管理局、人民银行大理中心支行、大理银保监分局,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

14.提高公共服务效能。



州民政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市场监管局、州能源局,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

序号

主要任务

主要任务及举措

具体要求详见《大理州深化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推进完成情况

未完成事项及原因

责任单位

大力推进质量变革创新

15.增强科技创新引领作用。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市场监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

16.联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质量。



州发展改革委、州数字经济办、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能源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国资委、州市场监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

17.提升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效能。



州科技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商务局、州工商联、大理海关,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

序号

主要任务

主要任务及举措

具体要求详见《大理州深化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推进完成情况

未完成事项及原因

责任单位

大力推进质量变革创新

18.加强大理品牌建设。



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市场监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

19.持续提升劳动者质量素养。



州教育体育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商务局、州民政局、州卫生健康委、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市场监管局、州总工会、团州委、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